搜尋
 border=
  貨不對辦誰負責          ◇ 轉寄給好友 ◇          ◇ 分享至 Facebook ◇
04/08/2005
問題樓宇如凶宅、僭建物等,都很難發現。若物業交易已經完成,很難再作追究。可以怎樣避免這種情況?除此之外,還有甚麼要在合約裡列明,以保障利益?馬律師特為我們一一講解。
 
分類 : 名人見地
標籤 :   
香港律師會理事馬華潤-4/8/05
 
中原網頁 中原地圖 中原工商舖 中原豪宅 STATELYHOME 中原澳門
 
一般常見問題
CPN 免責聲明
聯絡我們
© 2009 中原地產代理有限公司 C-000227 版權所有